本人在金谷田园二期购买了学区房,当初买房的时候售楼部的人告诉我们说是2021年12月31号可以交房,但是到2021年12月13号的时候接到开发商的信息,说延期交房,延期时间为2022年6月30号,告诉我们延期的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和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了施工进度,那么试问,这些是开发商延迟交房的主要原因吗?开发商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嘴上说是今年的6月30号能够交房,但是实际行动了?光靠嘴巴说,谁都会,我们业主要的是一个实际行动,现在主体部分基本完成了,只剩了地面的工作和地下车库的工作了,每天就两个人 三个人在那里做事,这样何年何月能够完成,怎样才能把房子如期的交付到业主手上?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样套死了,房子没到手,每个月还要背负着贷款,房子本身就是一个现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倒好,搞成了一个期货交易,房子还没到手,开发商就先把钱收了,收了钱不说,还不能捐款捐用,谁能够理解我们这些百姓的苦?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督落实到位,能够协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如期拿到我们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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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4-18 09:45
帖内置顶 – – 2022-04-18 10:06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针对该投诉问题立即联系桃源县鑫宇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回复:因遇到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造成开发项目停工170多天。2022年1月6日,鑫宇泰翔公司向全体购房业主发出了延期交房的告知函,承诺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筹资完成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等煞尾工程,并承诺在2022年6月30日前交付。 2、我局于4月6日由党组书记李志辉、局长王小娅等班子成员专门约谈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约谈会上对于剩余工程量进行认真分析,要求鑫宇泰翔公司负责拿出实物工程量清单,形成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表。并要求桃源县鑫宇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协调施工单位桃源县红旗建设公司按照建设单位承诺的交付日期倒排工作任务。 3、我局于4月7日组织房开、建管、质安等股室负责人和上访业主代表见了面,向业主代表介绍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现在项目主体已经封顶,配套工程正在组织推进,验收交付工作已经安排,请业主派代表共同督导。同时告知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交付的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详尽约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可以咨询律师或直接提起相关诉讼,业主代表表示知悉并理解。 4、我局于4月7日开始由房开、建管、质安、执法、消防等相关股室成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每日督导,严查参建责任主体履责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责、兑现承诺,并要求开发企业认真落实相关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尽快完成交付。 专此回复。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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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2-04-18 09:45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针对该投诉问题立即联系桃源县鑫宇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回复:因遇到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造成开发项目停工170多天。2022年1月6日,鑫宇泰翔公司向全体购房业主发出了延期交房的告知函,承诺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筹资完成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等煞尾工程,并承诺在2022年6月30日前交付。 2、我局于4月6日由党组书记李志辉、局长王小娅等班子成员专门约谈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约谈会上对于剩余工程量进行认真分析,要求鑫宇泰翔公司负责拿出实物工程量清单,形成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表。并要求桃源县鑫宇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协调施工单位桃源县红旗建设公司按照建设单位承诺的交付日期倒排工作任务。 3、我局于4月7日组织房开、建管、质安等股室负责人和上访业主代表见了面,向业主代表介绍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现在项目主体已经封顶,配套工程正在组织推进,验收交付工作已经安排,请业主派代表共同督导。同时告知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交付的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详尽约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可以咨询律师或直接提起相关诉讼,业主代表表示知悉并理解。 4、我局于4月7日开始由房开、建管、质安、执法、消防等相关股室成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每日督导,严查参建责任主体履责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责、兑现承诺,并要求开发企业认真落实相关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尽快完成交付。 专此回复。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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